蘭州理工大學關于做好2014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通知

  各學院、相關部門:

  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選拔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擴大研究生招生單位招生自主權、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錄取機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和激勵在校本科生勤奮學習、勇于創(chuàng)新、全面發(fā)展的有效機制。對提高研究生招生生源質量,推動學校本科教育教學質量提高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根據教育部教學司《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和《關于下達2014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名額和單獨考試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名額的通知》(教學司〔2013〕10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推免工作,更加充分地發(fā)揮推免制度在人才選拔中綜合全面、公平自主的優(yōu)勢,健全多種錄取方式相輔相成、協(xié)調發(fā)展的研究生多元招生體系,推動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學發(fā)展,加強對我校推免工作的管理,促進推免工作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現將我校2014年推免接收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勤奮好學,思維敏捷,具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能力和實踐動手能力。

  (二)獲得本科所在學校推薦免試生資格,推薦手續(xù)完備,材料齊全。

  (三)本科學習期間各方面表現良好,身心健康,沒有受過紀律處分。在校1-6學期學習成績優(yōu)異,沒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

  (四)本科畢業(yè)(不含專升本)時能獲得學士學位;畢業(yè)設計成績必須達到良好以上。

  二、申請材料

  (一)《蘭州理工大學2014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一式2份。

  (二)獲得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有效證明信原件(蓋章)或經省級招辦蓋章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三)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1份。(要求加蓋學生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后,裝入自備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騎縫處加蓋教務處公章。)

  (四)國家外語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單或證明外語水平的其他考試成績單復印件1份(復印件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的公章)。

  (五)其他有關材料復印件各1份。(如獲獎證書復印件、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chuàng)性工作成果的復印件或證明。)

  說明:所有材料均須使用A4紙,申請人的全部申請資料,無論最終錄取與否,均不退還。

  三.申請程序

  (一)接收校內推免生的工作按學校相關規(guī)定辦理。

  (二)接收校外推免生的工作。推薦學校必須具備教育部認可的推薦免試生資格,申請者必須符合推薦免試條件。擬申請到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直接下載“蘭州理工大學2014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并按要求辦理有關手續(xù)。將填寫好的申請表及相關資料直接寄蘭州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qū)蘭工坪路287號,郵編:730050,電話0931-2973744,傳真0931-2741880)。我校接收推免生材料的截止日期待定。

  (三)我校將及時對收到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學校審批同意參加復試的名單將在蘭州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申請者注意上網查看(網址:http://ge.lut.cn)。

  四、推免生的復試安排

  (一)符合推薦免試條件的申請者(含校內和校外)均須參加復試。復試要求與全國統(tǒng)考考生相同,復試工作由學校研究生學院牽頭,各相關學院負責復試具體工作。

  (二)復試時間:復試工作由各個學院自行組織,各個學院上報復試結果時間待定。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來校復試請準備1寸照片一張,到我校校醫(yī)院參加體檢。

  (三)我校根據復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申請人的錄取資格,對擬錄取人員名單進行10天公示,對無異議的,由研招辦發(fā)正式接收函。

  復試合格的推免生,持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發(fā)放的接收函,到本科所在學校索取加蓋當地省級招生辦公室公章的推薦免試生“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直博生)登記表”。盡快將蓋有當地省級招生辦公室公章的推薦免試生“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直博生)登記表”寄到蘭州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四)通過省級招生辦公室審批,且取得我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錄取資格的申請人,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確認、交費、照相等各項手續(xù)。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時間以省級招辦通知為準。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xù)的(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確認)申請人不能被錄取。

  五、其他事項

  (一)《蘭州理工大學201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中公布的專業(yè)(經管學院MBA教育中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除外)均可接收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1.申請人提供的材料與事實不符,存在舞弊現象。

  2.申請人在本科第四學年學習期間有不及格科目。

  3.受到紀律處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過。

  4.畢業(yè)論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績。

  5.在畢業(yè)時因各種原因未獲得學士學位證書。

  6.身體原因不適合繼續(xù)碩士階段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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