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語專業(yè)基礎》科目大綱
(科目代碼521)
一、考核要求
本課程主要考核考生對俄語的整體掌握能力。要求考生應具備俄語綜合語言知識,即掌握俄語語音、詞匯、語法知識、閱讀、寫作、翻譯技能等俄語綜合技能。
二、考核評價目標
考核學生的閱讀理解能力、實際應用語言的能力、綜合運用知識的能力及實踐能力。
三、考核內(nèi)容
1、語法和詞匯
詞法和句法的基本知識,一些積極詞匯的靈活運用
2、讀的能力
借助構詞法知識和上下文猜測生詞含義,運用語法知識、掌握的背景知識,把握文章的段落大意、重要事實,找出所需的信息,進而準確領會文意。
3、譯的技能
根據(jù)上下文確定詞義、詞義引伸、褒貶意味和其它某些俄語特有表達手段的處理方法,以及各種語體的修辭特點及在翻譯中的處理。
4、寫的能力
規(guī)范書寫,正確運用所學的積極詞匯和句法結構,能夠注意篇章的銜接與連貫,且主題明確,邏輯清晰。
5、俄羅斯語言文化國情知識
俄羅斯的歷史、地理、政治、風土人情。俄語語言中包含的文化國情知識。
四、試卷結構
選擇填空
閱讀理解
完形填空
連線
翻譯
1)漢翻俄
2)俄翻漢
寫作
五、參考書目
《大學俄語》(東方)(新版)(1-8冊),北外俄語學院,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2版)